一、作者伦理责任
(一)原创性声明。 作者须保证所投稿件为本人原创研究成果,不存在抄袭、剽窃、伪造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引用他人研究成果时,须以规范的注释或参考文献形式明确标注出处。
(二)一稿一投。 投稿稿件不得同时投递其他期刊或出版物。稿件在《泰中学刊》审稿期间,未经编辑部书面同意,不得撤回后另投其他刊物。
(三)利益冲突声明。 作者须在投稿时如实披露可能影响研究客观性的利益关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利益、学术竞争关系、机构资助关系等。
(四)署名规范。 所有署名作者须对论文内容有实质性贡献,并同意最终版本的发表。不得将未参与研究的人员列为作者,也不得遗漏对研究有实质性贡献的研究者。
(五)数据真实性。 作者须保证论文中使用的数据、图表、案例及其他资料真实、准确、可靠,不得篡改、捏造或者选择性使用研究数据。
(六)重复发表。 已公开发表的成果不得再次投稿。如确需基于已发表成果开展延伸研究,作者须在投稿时予以说明,并与前期成果作出明确区分。
二、审稿人伦理责任
(一)客观公正。 审稿人须以稿件的学术质量为主要评判依据,对稿件作出客观、公正、专业和具有建设性的评价,不得因作者的国籍、性别、所属机构或者学术立场等因素产生偏见。
(二)保密义务。 审稿人须对审稿过程中接触到的稿件内容严格保密,不得向无关第三方透露稿件内容,也不得利用审稿过程中获得的信息谋取个人利益。
(三)利益回避。 审稿人与作者存在可能影响公正评议的利益冲突,包括合作关系、师生关系、竞争关系等情形时,应主动向编辑部声明并申请回避。
(四)及时审稿。 审稿人应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审稿工作。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应及时通知编辑部,由编辑部另行安排。
(五)尊重知识产权。 审稿人不得将未发表稿件中的学术观点、研究方法、研究数据或者其他成果据为己有,也不得未经许可用于本人研究。
三、编辑伦理责任
(一)公正决策。 编辑应以稿件学术质量、学术规范及是否符合本刊办刊范围作为主要依据作出处理决定,不得因作者的身份、机构、国籍、种族、性别或者宗教信仰等因素作出不公正判断。
(二)保密义务。 编辑须对稿件内容、审稿人身份及审稿意见等审稿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有关方面同意,不得向无关第三方披露。
(三)利益回避。 编辑与投稿作者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利益冲突时,应主动回避,并将该稿件交由其他编辑负责处理。
(四)尊重审稿意见。 编辑应充分尊重审稿人的专业意见,并结合稿件质量及本刊出版要求综合作出处理决定。
(五)及时处理。 编辑应在合理期限内完成稿件初审、送审、意见反馈及后续处理工作,不得无故延误审稿和出版进程。
四、学术不端处理
(一)检测机制。 本刊将采用学术不端检测系统对投稿稿件进行查重检测,并对疑似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进行进一步核查。
(二)处理程序。 一旦发现或者收到有关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编辑部将依照必要程序开展调查,听取相关作者说明或者申辩,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理。
(三)处理措施。 根据学术不端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本刊可采取以下一种或者多种处理措施:
(四)更正与撤稿。 已发表论文如被发现存在影响研究结论的严重错误或者学术不端行为,本刊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发布更正声明或者撤稿声明,并说明有关原因。
五、版权与开放获取
(一)版权转让。 稿件一经录用,作者须按照本刊规定签署《版权转让协议》,将有关稿件的出版权、网络传播权等约定权利授予《泰中学刊》编辑部。
(二)作者权益。 作者依法保留稿件署名权及约定范围内的学术使用权。作者需将已发表论文收录于个人学术成果集或者教学材料时,应按照本刊有关规定办理。
(三)开放获取。 本刊积极推进开放获取(Open Access,OA)出版,促进学术成果的传播、利用与共享。有关开放获取方式和授权范围,以本刊具体出版政策及相关协议为准。
六、投诉与申诉
作者、审稿人或者其他相关方对编辑部作出的稿件处理决定、学术不端调查结果或者其他出版伦理事项有异议的,可向《泰中学刊》编辑部提出书面投诉或者申诉。编辑部将在收到完整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并予以回复。
七、附则
本出版伦理声明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泰中学刊》的投稿、审稿、编辑及出版活动。
本声明未尽事宜,由《泰中学刊》编辑部按照有关学术出版伦理规范和本刊相关制度处理。
本声明的解释权归《泰中学刊》编辑部及泰中學會集團有限公司所有。